新规列出24项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建设低碳绿色城市
来源:河南省环境保护协会 发布日期:2021/4/19 点击次数:681
2021年4月8日,国家发改委印发《2021年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
全篇8章24条,包括总体要求、促进农业转移人口有序有效融入城市、提升城市群和都市圈承载能力、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加快建设现代化城市、提升城市治理水平、加快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组织实施。
任务中提到,制定京津冀协同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十四五”实施方案,研究编制长江中游、北部湾、关中平原等跨省区城市群实施方案,支持福州、成都、西安等都市圈编制实施发展规划,推进生态环境共防共治,构建城市间绿色隔离和生态廊道。
一方面,促进超大特大城市优化发展,包括提升市政交通、生态环保和社区等治理能力,有效破解“大城市病”;另一方面,推进县城补短板强弱项,包括加快补齐县城公共服务设施、环境基础设施、市政公用设施等,分类设计公益性、准公益性和经营性项目。
在我国关于现代化城市的定义中,宜居、创新、智慧、绿色、人文、韧性等关键词必不可少,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主基调不变。
建设新型智慧城市,要推进市政公用设施智能化升级,改造交通、公安和水电气热等重点领域终端系统。
建设低碳绿色城市,要:
1、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加快建设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完善医疗废弃物和危险废弃物处置设施。
2、提升污水管网收集能力,推行污水资源化利用,推进污泥无害化处置。
3、加强城市大气质量达标管理,推进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O3)协同控制。
4、推动重点城市群消除城区黑臭水体和劣V类水体断面。
5、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推广文明健康生活习惯,加强背街小巷等环境卫生死角整治。
6、控制城市温室气体排放,推动能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利用,深入推进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绿色低碳转型。
增强城市发展韧性,要统筹推进城市内涝治理和海绵城市建设,改造河道、堤防、水库等防洪设施,重点治理严重易涝积水区段。
优化城市交通服务体系,要开展绿色出行创建行动,健全住宅小区和公共停车场充电设施。
实施城市更新行动,要加快推进老旧小区改造,2021年新开工改造5.3万个,有条件的可同步开展建筑节能改造。
任务同样提到,要统筹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落实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新时期建筑方针;压实地方责任;强化部际协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