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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改善公司的生产运营状况,提升公司经济效益、减少污染物排放,同时结合公司的发展需要,我公司自2024年7月开始全面启动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并委托中部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对审核工作进行技术方法指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河南省清洁生产审核实施细则》的要求,现向公众公示我公司审核前企业基本情况和产污排污状况,请社会各界对我公司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情况进行监督。
一、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
郑州市大有制版有限公司 |
企业地址 |
河南省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五大街129号 |
法定代表人 |
水国祥 |
生产规模 |
凹印版辊(设计产能年产5000支) |
二、能源使用情况
序号 |
能源类别 |
来源 |
2023年用量 |
1 |
用电 |
市政供电 |
130329kWh |
2 |
新鲜水 |
市政管网 |
29t |
三、有毒有害物质使用量
序号 |
名称 |
用途 |
2023年用量 |
1 |
微晶粒铜球 |
生产工序使用 |
1.02 |
2 |
铬酣 |
生产工序使用 |
0.3 |
3 |
镍板 |
生产工序使用 |
0.0151 |
4 |
硫酸 |
生产工序使用 |
30L |
四、审核前排污检测数据
(1)废水
企业废水污染物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根据河南晟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4月19日出具的检测报告(SYH240080)可知,企业废水达标排放。
(2)废气
企业有组织废气铬酸雾和硫酸雾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同时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无组织废气铬酸雾和硫酸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同时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根据河南晟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12月6日出具的检测报告(CTCZZE0277)可知,企业废水达标排放。
(4)噪声
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根据河南晟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4月19日出具的检测报告(SYH240080)可知,企业噪声达标排放。
(5)固废
表1 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固体废物产生及处理处置措施
类别 |
污染物名称 |
处理处置措施 |
一般固废 |
铜泥、铁泥、铜刨花、电雕粉、废碳刷 |
定期外售 |
生活垃圾 |
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
|
危险废物 |
废槽液 |
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
含有机物 |
||
废活性炭 |
||
表面物理废物 |
||
废滤芯 |
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五、依法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的情况
郑州市大有制版有限公司编制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公司每年均开展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厂内涉及的环境风险单元均按要求落实防控措施,并安排人员定期巡检。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审核企业:郑州市大有制版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吉增祥 联系电话:13333831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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