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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18日至19日,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在北京召开,这次大会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史上和生态环境保护历程中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页。大会最大的亮点,就是确立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这一标志性、创新性、战略性重大理论成果。
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从国际和国内、历史和现实的维度上,深刻回答了为什么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什么样的生态文明、怎样建设生态文明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以新的视野、新的认识、新的理念,赋予生态文明建设理论新的时代内涵,把我们党对生态文明的认识和把握提升到一个新高度。
面对复杂形势,肩负历史重任。一年来,各地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大力推动绿色发展理念深入人心,加快推进生态文明顶层设计和制度体系建设,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绿色发展成效明显,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制度体系不断完善,治理能力明显提升
加快推进生态文明顶层设计和制度体系建设,加强法治建设,建立并实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大力推动绿色发展,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召开一年来,生态文明制度建设驶入“快车道”,一批具有标志性、支柱性的改革举措陆续推出。
2018年5月,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刚刚落幕,从中央到地方就掀起了学习大会精神的热潮。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等部委迅速召开会议传达学习大会精神。全国31个省区市也陆续组织召开本省的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并结合地方实际,学习贯彻,落实部署。
2018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明确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以中共中央、国务院的名义出台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政策性文件,意义重大,引人关注。
紧接着,国务院又印发了《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
2018年7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依法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议。
2018年8月,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召开会议,围绕“污染防治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建言献策。
同月,新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提出,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不力,对职责范围内的问题失察失责,造成较大损失或者重大损失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2018年10月,国务院印发《推进运输结构调整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生态环境部、住建部联合印发了《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
2018年11月,生态环境部与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联合印发了《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与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了《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
2018年12月,生态环境部、发展改革委印发《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计划》;2019年2月,两部委又在京联合召开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推进视频会,提出要系统治理,重点突破,坚决打好打胜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
2019年1月,生态环境部等11部门联合发布《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
2019年4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生态文明建设被纳入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工作实绩考核内容。
2019年5月,中办、国办印发《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海南)实施方案》。
与此同时,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不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为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最高人民法院持续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提供有力司法保障。最高人民检察院为加强协作配合服务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进行专门安排部署。
制度层面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为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了重要动力和坚强保障。而机构改革,则为开展相关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和队伍保障。
2018年3月,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公布,要求整合原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家海洋局、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担负的多项职责,组建生态环境部。
一年来,生态环境部会同相关部门认真严格地遵照中央改革要求,扎实推进相关改革工作。一方面,与相关部门按期顺利完成了机构、人员等的转隶。另一方面,通过理顺优化职能、整合凝聚力量,确保了各项工作的贯通、贯彻和落实,尤其是一些新纳入的具体业务工作已经实现了“无缝衔接”。
例如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推动联合国气候变化卡托维兹大会取得成功,达成一揽子全面、平衡、有力度的成果。在地下水污染防治方面,联合多部门出台了《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机构改革既有“物理变化”又有“化学变化”,基本做到了“表里如一”“形实一致”,推动了相关工作更加有力、有序、有效地开展。
治污攻坚力度空前,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提速
“不管有多么艰难,都不可犹豫、不能退缩,要以壮士断腕的决心、背水一战的勇气、攻城拔寨的拼劲,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嘱托犹在耳畔。
“在‘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中生态文明建设是其中一位,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方略中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其中一条基本方略,在新发展理念中绿色是其中一大理念,在三大攻坚战中污染防治是其中一大攻坚战。”2019年3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再次重申了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以及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性。
一年来,生态环境部和各地各部门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决心越来越大,信心越来越足,力量越来越强,势头越来越猛。蓝天保卫战、柴油货车治理、长江保护修复、渤海综合治理、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水源地保护、农业农村污染治理七场标志性战役作战方案全部出台后,紧锣密鼓,迅速落实。
大气污染防治方面,开展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监督定点帮扶工作,向地方政府交办涉气环境问题2.3万个;全国实现超低排放的煤电机组约8.1亿千瓦,占全国煤电总装机容量的80%;北方地区完成散煤治理480余万户,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由12个增加到35个;煤炭等大宗物资运输加快向铁路转移,铁路货运量同比增加9.1%;全国全面供应国六车用汽柴油,实现“三油并轨”。
水污染防治方面,推进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整治,1586个水源地6251个问题整改完成率达99.9%,5.5亿居民的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得到提升。36个重点城市1062个黑臭水体中1009个消除或基本消除黑臭,消除比例达95%。全国97.8%的省级及以上工业集聚区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11个沿海省份编制实施省级近岸海域污染防治方案。推进“湾长制”、海上排污许可制度建设,推动建立全国海洋生态环境监测网络。
土壤污染防治方面,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并上报成果,共采集并分析测试70万份样品。坚定不移推进禁止洋垃圾入境,全国固体废物进口总量2263万吨,同比减少46.5%。“清废行动2018”挂牌督办的1308个突出问题中1304个完成整改,比例达99.7%。“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严厉查处一批涉及自然保护区的违法活动。
作为推动地方党委和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硬招实招,一年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分两批对河北等20个省(区)开展“回头看”,公开通报103个敷衍整改、表面整改、假装整改的典型案例,推动解决7万多个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在“回头看”期间,围绕污染防治攻坚战和其他重点领域,统筹安排专项督察。就污染防治工作不力等问题,公开约谈32个地区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各省(区、市)在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的同时,基本实现地市督察全覆盖。
大力开展生态保护和修复。初步划定京津冀、长江经济带和宁夏回族自治区等15个省份生态保护红线,山西等16个省份基本形成划定方案。
严格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扎实开展核安全法实施年活动,高效运转国家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和风险防范机制。
加强生态环境风险防范。规范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推进全国化工园区有毒有害气体预警体系建设,发布第一批《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积极调度处置突发环境事件,有力维护了生态环境安全和群众合法权益。
不断加强生态环境领域的国际合作与交流,大力开展生态环境宣传和舆论引导。
为打好攻坚战,中央财政支持污染防治资金连年增长。2019年,中央财政安排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等方面的资金600亿元,同比增长35.9%,为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了充足的财力保障。
一系列的攻坚举措取得了良好的成效。数据显示,2018年,全国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优良天数比例达到79.3%,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达到3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9.3%。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汾渭平原PM2.5浓度同比分别下降11.8%、10.2%、10.8%。其中,北京市PM2.5浓度同比下降12.1%,达到51微克/立方米。全国地表水优良(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从2017年的67.9%提高到71%。全国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和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进一步下降。
出实招动真格,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需要跨越一些常规性和非常规性关口。”“要坚持统筹兼顾,协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讲话,为各地各部门做好相关工作指明了方向。
一年来,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纷纷出实招、动真格,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生态环境部先后出台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十多项重点举措,以加快审批制度改革、加强生态环境监管执法、优化生态环境公共服务、推进生态环保产业发展、创新生态环境经济政策为重点,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放管服”改革,推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支撑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为基层减负的要求,将生态环境部过去曾组织开展的27项督查检查考核,减少为两项。一项是按照中央要求开展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另外26项分别予以撤销或合并为一项,就是强化监督定点帮扶工作。
各地也结合实际出台政策文件,服务高质量发展。如陕西省发布《全省生态环境系统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浙江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湖南省委出台了《关于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深入实施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大力推动湖南高质量发展的决议》等。
政策的落地带来了积极的效果。
——行政审批的程序得到进一步优化。取消环评机构资质认定行政许可,简化多类项目的环评文件类别;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进一步压缩行政审批申请材料、审批环节、办理时限。
——生态环境部门的服务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进一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启动政务服务综合平台项目建设,构建“一站式”办事平台;实施重污染行业达标排放改造,大力发展生态环保产业,制定实施支持民营企业绿色发展的环境政策。
——营商环境得到进一步净化。严格环境督察执法,出台《禁止环保“一刀切”工作意见》等文件;加强对企业的帮扶指导,促进合规企业生产负荷和效益不断提升。
——为经济发展提供了新的动力。2018年,全国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投资同比增长43%,同比上升19.1个百分点,环保产业预计销售收入同比增长两位数以上,对经济发展的贡献度日益上升,成为经济增长的新亮点。
生态环境保护监管与服务方式不断推陈出新,既提高了管理效能,又减轻了企业负担。环保“费改税”“环保领跑者”等多项环境经济政策施行,为企业治污减排、转型升级提供了充沛动力。
深度参与全球环境治理,向世界传播生态文明建设的东方智慧
“生态文明建设关乎人类未来,建设绿色家园是人类的共同梦想,保护生态环境、应对气候变化需要世界各国同舟共济、共同努力,任何一国都无法置身事外、独善其身。要深度参与全球环境治理,增强我国在全球环境治理体系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积极引导国际秩序变革方向,形成世界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解决方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讲话,成为我国参与全球生态文明建设的指引。
一年来,我国不断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深度参与全球环境治理,已成为全球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参与者、贡献者、引领者。
2018年11月,“中法环境年”活动在北京启动,为双方进一步深化务实合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重要遵循。双方将围绕生态环境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等领域开展对话交流和合作。
2018年11月,国合会2018年年会“绿色‘一带一路’与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主题论坛在京举行。围绕绿色“一带一路”建设与落实2030可持续发展议程协同增效、“一带一路”建设与绿色金融、“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合作伙伴关系等3个议题进行了交流探讨。
2018年12月,在联合国气候变化卡托维兹大会上,中国发挥积极建设性作用,推动大会取得成功,达成一揽子全面、平衡、有力度的成果,彰显国际多边主义胜利和负责任大国形象。
2019年4月,在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绿色之路分论坛上,“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国际联盟正式成立,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合作打造了政策对话和沟通平台、环境知识和信息平台、绿色技术交流与转让平台。让“一带一路”不仅成为经济繁荣之路,更成为绿色发展之路。
同月,北京延庆,雄伟的长城脚下,美丽的妫水河畔,以“绿色生活,美丽家园”为主题的世界园艺博览会盛大举行。
数据显示,中国已成为世界利用清洁能源第一大国,风电、光伏发电装机规模和核电在建规模均居世界第一。过去一段时期碳排放快速增长的局面初步扭转,为落实2030年国家自主贡献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今年6月5日,第四十八个世界环境日,主题为“蓝天保卫战,我是行动者”,全球主场活动将在我国浙江省杭州市举办。生态文明建设的中国方案、浙江样本,将向全世界展现。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一年,也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组建生态环境机构运转的第一年。我们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部署要求,坚守阵地、巩固成果,保持方向、决心和定力不动摇,聚焦打好标志性战役,加大工作和投入力度,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以优异成绩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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