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轮次强化督查发现1389家涉气企业存在环境问题 VOCs问题
来源: 发布日期:2018/2/7 点击次数:2063
7月23北京报道 7月20日,28个督查组共检查279家企业(单位),发现54家涉气企业存在环境问题。存在问题的企业中,属于涉气“散乱污”问题的15家,未安装污染治理设施的19家,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的两家,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问题的18家。
7月21日,13个督查组共检查189家企业(单位),发现50家涉气企业存在环境问题。存在问题的企业中,属于涉气“散乱污”问题的12家,超标排放的两家,未安装污染治理设施的13家,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的10家,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问题的13家。
截至7月20日,环境保护部派出的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组已完成七轮次督查工作。7月7日~7月20日,第七轮次强化督查组共检查5322家企业(单位),发现1389家涉气企业存在环境问题。存在问题的企业中,属于涉气“散乱污”问题的347家,超标排放的两家,未安装污染治理设施的252家,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的160家,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问题的536家,存在其他问题的4个。
根据第七轮次强化督查情况看,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问题最为突出,发现536家存在问题,占第七轮次检查发现环境问题总数的38.6%。从分布城市上来看,河北省唐山市最多,有54家。从行业来讲,橡胶和塑料制造、机械制造、涂料及喷涂、胶合板材、包装印刷等行业问题最为突出,一些企业未配套建设或闲置、停运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设施的情况较为普遍。
第七轮次强化督查中,涉气“散乱污”企业违法生产现象仍较为突出,共发现347家,占第七轮次检查发现环境问题总数的25.0%。其中河北省唐山市发现问题最多,有75家,不在当地“散乱污”企业清单内的有74家,均为无环保手续和污染治理设施,废气无组织排放严重。
自7月21日开始,督查组已启动对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个城市的第八轮次强化督查工作。环境保护部要求,各督查组要继续保持前七轮次督查工作力度,督促各地对涉气重点企业加大日常巡查、监管力度,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第八轮次强化督查期间,环境保护部将针对河北、河南两省落实“大气十条”的细化方案开展专项督查,共安排6个轮次84天。在河北省的8个督查组将针对石家庄(含辛集)、唐山、保定(含定州)、廊坊、沧州、衡水、邢台、邯郸等8个城市落实河北省《关于强力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意见》及18个专项实施方案(“1+18”专项方案)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在河南省的7个督查组将针对郑州(含巩义)、开封(含兰考县)、安阳(含滑县)、鹤壁、新乡(含长垣县)、焦作、濮阳等7个城市落实《河南省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7个实施方案》(以下简称“三治本三治标”方案)开展专项督查。
环境保护部要求,在河北、河南两省的督查组要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督促河北、河南两省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切实履行大气污染防治相关责任,严格落实“1+18”专项方案和“三治本三治标”方案确定的各项任务措施,切实传导压力,确保各主要任务在时间节点前如期完成。(中部科技集团郑州环评 编辑)